那位友人告诉了我这个消息之后,问了我一个问题:‘ 为什么女孩子都不愿告诉对方自己想要的伴侣是怎么样的,却可以残忍的在4年后称说对方不是自己要找的那个她而被判死刑?我想,其实有几种情况:两个人可以遇见然后走在一起其实是需要一定的缘分,女方不想要求对方成为自己心中的那个他其实也许是因为不像刻意改变对方,因为刻意改变,就不是爱着原本的那个他,而是心理想要塑造的那个他。
每一段感情要画上句号的时候都是要被某一方编制上一些美丽的借口以便好下台。然而,真实的究竟也许只是这段情已经走到终点,不爱了。不管那些借口多么的伟大,多么的无奈,显现的事实就是我不爱你了,所以几年后发现我们性格不和了,你不是我想要找的那杯茶,我是为了你好,你会找到一个更适合你的,比我好的。。。当你们之间的感觉不在的时候,某一方才会那么堂皇的想要离开身边的他,因为他不再需要他,也不会再为他难过,就算是难过,看好好也许只是难过为什么彼此不是那个永远而感慨。
因为,当你真的找到你的挚爱,不管过程多苦,你都会游说自己去谅解,去包容,多么离谱的误解都会被视而不见的,突然自己变得伟大起来,而一厢情愿的以为爱是充满苦滋味的,但你仍然甘心,因为你心里还是富有的,有一个他。再说,以上的例子其实也不完全完整,因为要有一份完整的真爱,彼此都要付出,要互相协调,让爱可以慢慢的成长而不是一味的以为爱得痛一些才真实。细水还是长流的。
因为,最圆满的爱会是幸福与感动的。